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彭泽县县博物馆提供藏品代为保管、鉴定、养护、修复及咨询等公众服务的制度

2020/4/13 来源彭泽县博物馆

彭泽县县博物馆提供藏品代为保管、鉴定、养护、修复及咨询等公众服务的制度

彭泽县博物馆在工作时间内为公众提供免费文物咨询工作,但不提供真伪鉴定证明。制定了为公众提供收藏品寄存与代保管服务制度:

一、对于公众要求寄存与代保管的收藏品,彭泽县博物馆不提供真伪鉴定证明,仅提供收藏品的寄存与代保管服务。

二、对于公众要求寄存与代保管的收藏品,由双方签订寄存与代保管协议,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进行约定。

三、在进入博物馆的库房之前,由博物馆相关专业人员对收藏品进行全面详细的登记,并作相关的影像记录。由双方签字认可。

四、公众要求寄存与代保管的收藏品,其所有权属于寄存人,但博物馆具有拍摄权、出版权与展览权等使用权,并以适当的形式标明收藏品的所有人。

五、公众要求在博物馆寄存与代保管收藏品前,需向博物馆提出书面申请。在结束寄存与代保管时,由寄存人进行签收。

六、寄存与保管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